混檢每100萬人約產生5噸,我國核酸檢測廢物都去哪兒了?
- 發表時間:2022-06-20
我國開展核酸檢測過程中會產生哪些廢物?
據了解,核酸檢測包括采樣、送檢、檢測及報告等多個環節,在所有環節中都會產生固體廢物,常見的有廢棄的采集拭子、包裝物、口罩、防護服等。核酸檢測廢物存在一定的感染性風險,各地普遍結合實際情況,根據核酸檢測廢物的來源和屬性實行分類管理。
第一類是核酸檢測機構產生的核酸檢測廢物。目前,我國可以提供核酸檢測服務的醫療衛生機構主要有三類,包括醫療機構、疾控機構和第三方醫學檢驗實驗室。這些核酸檢測機構產生(包含上門檢測過程)的核酸檢測廢物,目前普遍參照醫療廢物進行管理。
第二類是醫療衛生機構、隔離觀察人員及社區居民產生的抗原檢測廢物。這類廢物不屬于核酸檢測廢物,但按照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印發的《新冠病毒抗原檢測應用方案(試行)》,醫療衛生機構、隔離觀察人員和檢測結果為陽性的社區居民產生的抗原檢測廢物參照醫療廢物管理;檢測結果陰性的社區居民產生的抗原檢測廢物按照一般生活垃圾進行管理。
我國目前核酸檢測廢物產生情況如何?產生的核酸檢測廢物都去哪兒了?
由于各地疫情程度不一,核酸檢測點的布局與檢測頻次也是因地制宜。據了解,常態化核酸檢測采樣點包括固定點、便民點和流動點三種類型。北京、上海等特大型城市上述三種類型均有涉及;中小型城市及偏遠地區一般不涉及便民點和流動點,主要以當地醫療機構及疾控機構等固定點為主。
通過對北京、上海、西安、仙桃、丹東、十堰等大、中、小型不同規模城市典型核酸檢測機構的核酸檢測廢物產生系數進行調研,采取混檢方式進行核酸采樣檢測,每100萬人約產生5噸核酸檢測廢物。
不同類型采樣點產生的核酸檢測廢物一般采取不同的收集處置方式。固定點產生的核酸檢測廢物由醫療機構、疾控機構交由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處置。便民及流動點產生的核酸檢測廢物由核酸檢測機構集中收集或地方政府規定的其他方式收集后交由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處置。
除此之外,當突發疫情等原因導致醫療廢物產生量突然增多而醫療廢物集中收集處置能力不足時,核酸檢測廢物可按照當地政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等確定的應急處置方案,分類分流至生活垃圾焚燒設施、危險廢物焚燒設施、工業爐窯等應急處置設施進行處置。
核酸檢測是現階段疫情防控的重要手段,那么全國針對核酸檢測廢物處置能力夠不夠?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衛生健康委、生態環境部等部門先后出臺了《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能力建設實施方案》《醫療機構廢棄物綜合治理工作方案》,提出提升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能力的要求,并撥付中央專項資金予以補貼。
根據生態環境部發布的數據,截至2021年底,全國共有540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核準醫療廢物常規集中處置能力達215萬噸/年,比疫情前(2019年底)提高39%。根據專家測算,現有核準常規處置能力已達醫療廢物產生量的1.54倍;必要時,通過延長設施工作時間及啟用備用設施等方式,可提升至醫療廢物產生量的1.87倍。
此外,各地還儲備了充足的應急處置能力(包括備用設施以及危險廢物焚燒爐、生活垃圾焚燒爐等協同應急處置設施),總能力超過500萬噸/年,可隨時啟用以保障醫療廢物應急處置。因此,全國醫療廢物處置能力總體充足,完全能夠滿足包括核酸檢測廢物在內的醫療廢物處置需求。
典型疫情中高風險地區的醫療廢物及核酸檢測廢物處置情況如何?
據了解,近三個月以來,全國涉及中高風險地區的市(州)和直轄市中,醫療廢物處置設施日均負荷率均低于90%,其中97%的地區低于80%,66%的地區低于50%。中高風險地區所有醫療廢物及核酸檢測廢物均得到妥善處置,其中涉疫醫療廢物日產日清。這表明,在開展常態化核酸篩查檢測的條件下,各地產生的核酸檢測廢物全部能夠得到及時、妥善處置,且現有處置設施的能力仍有一定的富余空間。
以遼寧省丹東市為例,丹東市本輪本土疫情(2022年4月—6月)發生以來,當地在保障醫療廢物常規能力正常運行的同時,隨醫療廢物產生量的增加,逐步啟用生活垃圾焚燒協同應急處置設施,醫療廢物處置能力完全能夠應對疫情期間的醫療廢物。所有醫療廢物及核酸檢測廢物均得到妥善處置,基本實現日產日清。
實踐證明,我國每個設區的地級以上城市基本均已建成較為完整、規范的醫療廢物收集轉運處置體系,偏遠地區的醫療廢物也基本能夠覆蓋。包括中小城市在內的現有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和應急處置能力充足,經受住了新冠肺炎疫情多輪沖擊的檢驗,完全能夠滿足醫療廢物及核酸檢測廢物的處置需求。各地核酸檢測廢物全過程環節納入衛生健康、生態環境、交通運輸、城市管理等相關主管部門的監管,可有力保障核酸檢測廢物的妥善處置且風險可控。